e)审查*二阶段所需资源的配置情况,并与客户商定*二阶段的细节;
f)结合管理体系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充分了解客户的管理体系和现场运作,以便为策划*二阶段提供关注点;
g)评价客户是否策划和实施了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以及管理体系的实施程度能否证明客户已为*二阶段做好准备。
注:如果至少部分**阶段活动在客户场所实施,这能有助于达到上述目的。
9.3.1.2.3 认证机构应将**阶段目的是否达到及*二阶段是否准备就绪的书面结论告知客户,包括识别任何引起关注的、在*二阶段可能被判定为不符合的问题。
注:**阶段的输出不必满足审核报告的所有要求(见9.4.8)。
9.3.1.2.4 认证机构在确定**阶段和*二阶段的间隔时间时,应考虑客户解决**阶段识别的任何需关注问题所需的时间。认证机构也可能需要调整*二阶段的安排。如果发生任何将影响管理体系的重要变更,认证机构应考虑是否有必要重复整个或部分**阶段。认证机构应告知客户**阶段的结果有可能导致推迟或取消*二阶段。
实施审核
召开**会议
审核中的沟通
获取和验证信息
确定和记录审核发现
准备审核结论
召开末次会议
9.4.8 审核报告
9.4.8.1 认证机构应为每次审核向客户提供书面报告。审核组可以识别改进机会,但不应提出具体解决办法的建议。认证机构应享有对审核报告的所有权。
9.4.8.2 审核组长应确保审核报告的编制,并应对审核报告的内容负责。审核报告应提供对审核的准确、简明和清晰的记录,以便为认证决定提供充分的信息,并应包括或引用下列内容:
a) 注明认证机构;
b) 客户的名称和地址及客户的代表;
c) 审核的类型(例如初次、监督、再认证或特殊审核);
d) 审核准则;
e) 审核目的;
f) 审核范围,特别是标识出所审核的组织或职能单元或过程,以及审核时间;
g) 任何偏离审核计划的情况及其理由;
h) 任何影响审核方案的重要事项;
i) 注明审核组长、审核组成员及任何与审核组**的人员;
j) 审核活动(现场或非现场,*或临时场所)的实施日期和地点;
k) 与审核类型的要求一致的审核发现(见9.4.5)、对审核证据的引用以及审核结论;
l) 如有时,在上次审核后发生的影响客户管理体系的重要变更;
m) 已识别出的任何未解决的问题;
n) 适用时,是否为结合、联合或一体化审核;o) 说明审核基于对可获得信息的抽样过程的免责声明;
p) 审核组的推荐意见;
q) 适用时,接受审核的客户对认证文件和标志的使用进行着有效的控制;
r) 适用时,对以前不符合采取的纠正措施有效性的验证情况。
审核报告还应包含:
a)关于管理体系符合性与有效性的声明以及对下列方面相关证据的总结:
——管理体系满足适用要求和实现预期结果的能力;
——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过程;
b) 对认证范围适宜性的结论;
c) 确认是否达到审核目的。
9.4.9 不符合的原因分析
对于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认证机构应要求客户在规定期限内分析原因,并说明为消除不符合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具体纠正和纠正措施。
9.4.10 纠正和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认证机构应审查客户提交的纠正、所确定的原因和纠正措施,以确定其是否可被接受。认证机构应验证所采取的任何纠正和纠正措施的有效性。所取得的为不符合的解决提供支持的证据应予以记录。应将审查和验证的结果告知客户。如果为了验证纠正和纠正措施的有效性,将需要补充一次全面的或有限的审核,或者需要文件化的证据(需要在未来的审核中确认),则认证机构应告知客户。
注:可以通过审查客户提供的文件化信息,或在必要时实施现场验证来验证纠正和纠正措施的有效性。验证活动通常由审核组成员完成。
申请
认证机构应要求申请组织的授权代表提供必要的信息,以便认证机构确定:
a)申请认证的范围;
b)特定认证方案所要求的申请组织的相关详细情况,包括其名称、场所的地址、过程和运作的重要方面、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职能、关系以及任何相关的法律义务;
c)识别申请组织采用的所有影响符合性的外程;
d)申请组织寻求认证的标准或其他要求;
e)是否接受过与拟认证的管理体系有关的咨询,如果接受过,由谁提供咨询。
认证范围应准确描述产品、服务的,不可过大或生歧义; 认证范围应准确描述产品、服务的,不可过大或生歧义; 认证范围应准确描述产品、服务的,不可过大或生歧义; 认证范围应准确描述产品、服务的,不可过大或生歧义; 认证范围应准确描述产品、服务的,不可过大或生歧义; 认证范围应准确描述产品、服务的,不可过大或生歧义;
认证范围中的产品、服务活动必须涵盖在营业执照内,适用时应有行 认证范围中的产品、服务活动必须涵盖在营业执照内,适用时应有行 认证范围中的产品、服务活动必须涵盖在营业执照内,适用时应有行 认证范围中的产品、服务活动必须涵盖在营业执照内,适用时应有行 认证范围中的产品、服务活动必须涵盖在营业执照内,适用时应有行 认证范围中的产品、服务活动必须涵盖在营业执照内,适用时应有行 认证范围中的产品、服务活动必须涵盖在营业执照内,适用时应有行 政许可或资质的支持;
总部的行政许可 或资质以覆盖分支机构认证范围,但总部的行政许可 或资质以覆盖分支机构认证范围,但总部的行政许可 或资质以覆盖分支机构认证范围,但总部的行政许可 或资质以覆盖分支机构认证范围,但总部的行政许可 或资质以覆盖分支机构认证范围,但总部的行政许可 或资质以覆盖分支机构认证范围,但总部的行政许可 或资质以覆盖分支机构认证范围,但或资质不可支持总部的认证范围;
若组织在一年里未有生产某种品或提供服务,而导致审核时无法获取改 若组织在一年里未有生产某种品或提供服务,而导致审核时无法获取改 若组织在一年里未有生产某种品或提供服务,而导致审核时无法获取改 若组织在一年里未有生产某种品或提供服务,而导致审核时无法获取改 若组织在一年里未有生产某种品或提供服务,而导致审核时无法获取改 若组织在一年里未有生产某种品或提供服务,而导致审核时无法获取改 若组织在一年里未有生产某种品或提供服务,而导致审核时无法获取改 产品或服务的符合性证据,认范围不能给定该(申请评审时应 产品或服务的符合性证据,认范围不能给定该(申请评审时应 产品或服务的符合性证据,认范围不能给定该(申请评审时应 产品或服务的符合性证据,认范围不能给定该(申请评审时应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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