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生产和服务过程的能源管理
3.4.1 节能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各耗能单位按照制定的评定原则,确定各部门的重点用能 设备、设施,并对其实施控制:
按操作规范规定的要求运行,进行合理的维护、保养和更新;确保能源的有效利用;
建立设备运行和维护记录,实施耗能计量,记录设备的运行参数、产量和能耗;
定期检查其运行效率,监控其能源消耗、能源利用效率水平。必要时,实施设备热平衡测试,对其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d)新设备和替代设备选用时,充分考虑能源利用效率,**选用国内外先进的节能设备;
e)重点用能设备、设施的操作人员需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4.2 各耗能单位应根据现场的情况,有计划开展节能活动
a)采用变频调速和高效变压器等高效节电设备;淘汰低效风机、泵、电动机、空压机等落后设备;合 理匹配电动机,消除“大马拉小车”现象,提高负载率和效率;
b)采用无功补偿、智能控制、谐波滤波器等节电控制技术和产品,改善电能质量,提高功率因素,实现经济运行;
c)优化生产过程用能流程,加强能源的梯级利用, 提高能源的再利用和回收利用效率; 回收利用制浆 造纸过程的余热、余压,避免高品位热能的排放;
d)采用新型节水设施,用好白水、中段废水的回收利用系统,提高水重复使用率。
3.4.3 各耗能单位组织评价生产工艺流程的耗能状况,改进工艺流程,优化工艺条件;合理编 制生产计划,组织有序生产,降低能耗。
3.4.4 工程部对公司的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的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对用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检修,硧保其经济运行。
3.4.5 各用能部门对管辖区域范围内的能源使用负责,消除浪费现象。
3.4.6 车辆管理部门应健全公车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出车安排,制定并落实油耗管理。
3.5 监测与考核
3.5.1 生产和生活用能应当落实分级计量,在用能的点(区域)均应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使能源计量检测率逐步达到 **,能源计量器具和监测装置的维护和校准按《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程序》执行。
3.5.2 各重点用能部门要建立、健**耗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按期向工程部等相关职能部门报送能源统计报表。
3.5.3 工程部按月汇总各部门各类能源消耗的数据,报节能办,节能办会同财务根据各部门能源消耗情况对照能源目标和指标、能源管理基准和成员进行考核,并组织能耗分析,形成分析报告报管理者代表。
3.5.4 工程部对能源和资源的消耗情况进行整理、分析,并负责就数据的来源等进行沟通,对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负责;节能办按法定报送系统及时填报系列能源利用状况表。
3.5.5 各耗能单位要制定利于实现能源目标和指标的能源管理方案,节能办按照管理方案策划 的阶段组织相关部门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3.5.6 按相关法规制度规定间隔,节能办组织开展能源监测、水平衡测试及能源审计等工作。
3.2 能源提供的管理
3.2.1 各耗能单位使用的电能由生产部负责提供。
3.2.2 工程部应根据各部门用汽情况,正常合理供汽,保证汽压不低于规定标准,以确保生产和服务顺利进行。
3.2.3 需要停电、断电、汽时,生产部提前通知生产车间停电、汽的原因及时间。遇到突 然停电、断电、汽时,工程部应及时与负责部门沟通,以便能及时地采取正确的 应急措施,减少突然停电或停汽造成的损失。
3.3 能源输送设施的管理
3.3.1 工程部负责所辖区内高压変电站的供配电系统安全运行,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规程做好电力生产现场管理,加强对供配电系统的维护保养;并逐步更新高损耗的供配电设施,实现较大限度降低无功损耗的经济运行方式。
3.3.2 各耗能单位负责所辖区内供配电系统、设备设施的安全、经济运行。
3.3.3 各耗能单位负责所辖区域内水管网日常维护管理工作,防止水的跑、 冒、滴、漏,确保其安全、经济运行,执行《耗能设备管理制度》。
3.3.4 各相关方运送油品、燃气时要特别注意防止泄漏、防火和防爆。扏行公司的相关文件。
4.1能源基准的确定
4.1.1确定原则
能源基准是公司追踪和分析能源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基点,要在能源统计数据的基础之上建立能源基准。
4.1.2确定依据:
a) 《能源评审报告》;
b) 《核查报告》;
c) 基准时间段的能源消耗、能源利用效率的水平;
d) 当年的技术改造、能源结构变化、工艺变化、产品变化等;
e) 公司的其他需进行平衡的因素。
4.1.3能源评审
a) 公司按照《能源评审程序》的要求在确定基准前应进行一次能源评审,在能源消耗指标核算时,选择一个基准时间段的能源消耗、能源利用效率的水平,作为比较基准。能源消耗指标核算时,但必须剔除基准时间段中生产不正常的情况,再结合当年的技术改造、能源结构变化、工艺变化、产品变化等情况进行调整确定。
b) 能源评审结果形成《能源评审报告》;《能源评审报告》中应确定基准时间段的:
? 公司级基本参数:产量、产值、增加值
? 公司能耗参数:总能耗(分能源品种)、综合能耗、单耗;
? 次级用能单位基本参数:增加值、能源单耗;
? 次级用能单位能耗参数:总能耗(分能源品种)、综合能耗、单耗;
? 设备效率基准:重点用能设备、能源加工转换设备。
? 能源品质:外购能源关键质量特性;
4.1.4基准确定
a) 在《能源评审报告》的基础上,办公室和次级用能单位根据责任划分,确定《能源基准》草案,包括:
? 公司级《能源基准》草案(格式见附录);
? 次级用能单位《能源基准》草案(格式见附录);
b) 由办公室和次级用能单位对确定的基准的进行分析和平衡,根据分析和平衡结果,办公室和次级用能单位较终确定能源管理基准,报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4.1.5基准调整
当出现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时,应对《能源基准》进行调整:
a) 能源绩效参数不再反映公司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时;
b) 过程、运行方式或用能系统发生重大变化时;
4.1.6基准应用
《能源基准》应被相关部门用于:
? 作为能源绩效参数设定的基线;
? 作为能源目标、指标设定的基线;
? 对比分析测量能源绩效的趋势和变化;
? 计算节能量。
能源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提出,能源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生物质能和电力、热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已把“能源”定义为:能源是可以直接或通过转换提供人类所需的有用能的资源。
2)能源是一种呈多种形式的,且可以相互转换的能量的源泉。例如:煤、石油、天然气等物质是提供能量的物质。而水流、风流、海浪、潮汐等主要是一种物质运动;太阳能、地热能是提供资源和运动的结合。
(1)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
① 是指从自然界直接取得并不改变其使用价值的根本形式和运动形式就可以获得其能量的物质及物质运动形式的能源,称为一次能源。
② 经过加工转换成而形成的具有更高使用价值的能源称为二次能源。
(2)可再生能源与非可再生能源
① 在自然界中那些不随提供能量的过程而丧失其继续提供能量的功能的物质或物质运动过程,称之可再生能源 。
② 那些随提供能量的过程而丧失其继续或者周期性提供能量的功能的物质或物质运动过程。
(3)常规能源与新能源
(4)燃料能源与非燃料能源
(5)清洁能源与非清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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